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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3日我在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得辉达上班,是一个厂,11月23日我跟领导说我要辞职,她说走正常流程,今天是12月3日我真的干不下去了,下午没去上班了,跟领导说我要急辞,她不同意

劳动争议江西省-赣州市2025-12-03 20:34:0619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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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3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吗?
    回复于 2025-12-03 20:35:3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按照《劳动合同法》,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你虽提前说辞职但没走书面流程,现在急辞领导不同意也合理。不过你干不下去了,可再和领导好好协商,说明难处争取理解。若协商不成,也可考虑直接离职,但可能单位会按规章制度扣部分工资。你也可收集工作证据,以防单位后续克扣工资或有其他纠纷。
    回复于 2025-12-03 20:43:46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3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就可以。
    回复于 2025-12-03 20:45:30 咨询他
  • 梅晓莹律师
    月帮助77
    湖南芙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做好工作交接,不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应该没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5-12-03 21:30: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3 22:42:0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回复于 2025-12-03 22:51:5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走了的话还是要发工资的,
    回复于 2025-12-03 23:07: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你 11 月 23 日提出辞职,到 12 月 3 日未满三十日,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你直接急辞属于未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若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 。但你已提前通知,三十日期满后,无论领导是否同意,你都可以离职。
    回复于 2025-12-04 16:23: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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