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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实习生在一家助贷公司上班,试岗期的合同和劳动合同包括保密合同,所有的协议都只有公司一式一份,我们手里都没有合同,这合理吗?同时他给我们安排了,我们根本完不成的任务指标,说如果完不成就加班到完成为止,我们告诉他我们根本完不成,他用另一个更不合理的指标让我们二选一来强制完成,这合法吗?平时还经常对员工大发脾气,骂员工蠢,属不属于侮辱人格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5-12-02 19:46:1213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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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3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这个不合法的。具体指标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行 ,否则你有权拒绝履行的。辱骂属于侵权行为 ,可以起诉对方的 。
    回复于 2025-12-02 19:48: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合同只公司留一份不合理,按《劳动合同法》,应给劳动者一份。其次,安排完不成的任务还强制加班不合法,加班需协商且有时间限制。再者,辱骂员工属侮辱人格。解决方案:可先和公司沟通要合同、合理安排任务并停止辱骂;若沟通无果,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12-02 19:56:1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劳动局举报,要求给你们一份,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回复于 2025-12-02 20:34: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合法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未给实习生合同违反规定。公司安排不合理任务指标并强制加班,违反了《劳动法》中加班需协商一致及劳动定额标准相关规定。领导经常辱骂员工 “蠢”,若损害员工名誉,根据《民法典》,构成对员工名誉权的侵犯。
    回复于 2025-12-02 20:40: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3 16:27: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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