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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私立学生工作的食堂厨师长,3年半工作时间。现在因为减员,给我加工作量(要求我缺人时顶岗炒菜),本人不同意。领导要求我辞职。请问可以劳动仲裁吗?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劳动争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5-12-01 19:20:0315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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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3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收集到单位辞退的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本人身份证 ,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回复于 2025-12-01 19:22:2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单方面增加工作量、逼你辞职,属于违法行为。你要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还有单位要求你增加工作量和辞职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收集好这些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工作3年半能赔7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5-12-01 19:34:3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拒绝,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可以被迫离职,要求补偿金。但必须有非常明显的证据。可以私信联系
    回复于 2025-12-01 19:55:4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01 22:17:2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用人单位变更劳动条件、辞退劳动者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你需要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相关事实的证据材料,以及用人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如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回复于 2025-12-02 10:16:3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需要有证据证明让你辞职,以及在这工作的证据
    回复于 2025-12-02 12:45: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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