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深圳牙科上班,在公司待了 7.3 年。在深圳宝安区翻身路居住,在深圳南山区后海上班,因公司业务发展及运营需要理由,调岗去罗湖水贝上班。水贝门店是一家未盈利并且多月业绩不理想而只有 3 名员工上班的口腔门诊。17 号人事部沟通调店事宜已经明确拒绝后,19 日公司直接发布调岗通知书。并且要求 20 号必须到岗。20 号协商未果,得知原工作单位因为某种原因本岗位不需要这么多人,而提出的调岗。人事给出解决方案,要不过去上班,要不自己主动离职,合同中有以下这段话,乙方同意依据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内部及其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律师回复
-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28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1-21 10:42:25 咨询他 -
-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
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
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
-
你好,请问下班之后回去几个小时突然脑溢血算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