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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注册地在广州,与上海的客户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员工在上海客户现场做设备安装时手部被高温烫伤,瑞金医院两次诊断全休3天和7天。此员工之前在客户别的安装现场也因操作失误导致设备受损被禁止进入现场,换到这个现场后又发生操作时,明明不懂,没有贯彻公司的事前确认及时汇报的作业准则再次出事,客户表示不再用这名员工。我们与该员工签的劳动合同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赔偿。现在因为该员工病休10几天,损失远超2000元,是否可以无赔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5-11-17 10:12:2713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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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8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行的,这个属于工伤 ,单位无权解除合同。并且单位需要赔偿员工工伤损失。
    回复于 2025-11-17 10:14:2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员工的情况已经可以按工伤处理了。这个时候去解除属于违法解除。
    回复于 2025-11-17 11:40: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17 11:41: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公司能证明员工未贯彻作业准则属严重失职,病休造成的损失远超 2000 元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及 “重大损害” 标准,且已将相关规章制度公示告知员工,同时解除程序合法,那么公司可以无赔偿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于 2025-11-17 19:53:2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8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劳动合同有规定造成损失超2000元可无赔偿解约,但要解除还得看员工烫伤是否属工伤。若认定工伤,公司不能仅以此解约。建议先去申请工伤认定,若不属工伤,且有证据证明员工违反作业准则致损失超2000元,可按合同解约;若属工伤,应按工伤规定处理,不能贸然解约。
    回复于 2025-11-18 22:47: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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