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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了,一直没签合同 没有打卡,工资是第三方公司交一部分 老板个人转账一部分。前两个月开始要求每天多工作一个小时 不给加班费不给调休,还降低了社保公积金的基数。 现在又通知这周开始要全月无休!不给明确的到什么日期 也没有下纸质版或者文字版的通知,以后是给调休 还是发工资 都没有保障,全是口头说的。 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可以申请被迫离职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11-14 10:35:0615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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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8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在保证有证据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被迫离职。
    回复于 2025-11-14 10:36:53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52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被迫通知单位离职,然后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并支付加班费。
    回复于 2025-11-14 10:38:56 咨询他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63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没签合同及时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你因为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了,否则你可以主张双倍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回复于 2025-11-14 10:44: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41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14 10:55:03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构成劳动关系的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11-14 11:18: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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