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在国内在职,如果在香港跟一个公司签劳动合同,会不会有法律问题?(没有具体工作内容,仅用于交香港强积金)。国内公司会不会查得到?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11-13 15:32:20173*****103

分享

律师回复

  • 谭军律师
    月帮助3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
    你好,原则上不能够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形成劳动关系。但是针对你提出的在香港交强积金,该积金与大陆的公积金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原则上是查不到的。
    回复于 2025-11-13 16:19:03 咨询他
  • 陈凤菊律师
    月帮助4
    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
    您好 ,这种情况属于挂靠公积金的情况,是一种违法行为。
    回复于 2025-11-14 00:52:20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