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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京市一家餐饮店上了十天班,然后没打招呼直接走了,到发薪日问他,他说我旷工三天不给工资,然后说写在劳动合同里面了,合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11-10 21:37:3817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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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86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需要支付十天工资。
    回复于 2025-11-10 21:44:48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432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不合法,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应该给您十日de工资。
    回复于 2025-11-10 21:44:5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2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只要你正常上班了,还是应该发
    回复于 2025-11-10 22:17:3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5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去劳动监察投诉对方
    回复于 2025-11-10 22:28: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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