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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收到深圳市顺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给我发通知决定录用我,并在双方承诺好后把原工作(东莞深宇)辞职后,于10月24日过去报道上班。但到24号那天我带行李及相关资料过去报道后,其人事接待负责人说,因部门部门负责不在原由,让我自己配宿舍钥匙后,到下周一(10月27号)那天再上班。到10月27号那天其人事负责人又说部门负责还没有回来的原由,又跟我说先等等通知再上班。但等到10月29号那天,其人事负责人说因公司原因不再设置此岗位,决定不让我过去上班了。以上,由此对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原来工作没有了,现在这家又不录用我,请帮忙确认,这种是否可以让这家公司赔偿,谢谢!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11-04 16:09:2415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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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0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损失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11-04 16:10:45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179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方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
    回复于 2025-11-04 16:16: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35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公司应赔偿。公司发录用通知后又拒绝录用,构成缔约过失,给你造成损失需担责。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赔偿,包括失业期间的工资损失、找工作费用等。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录用通知、离职证明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11-04 16:17:1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9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保存好录用的相关证据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5-11-04 17:37: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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