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幼儿教师,我现在的这个单位不干了,把幼儿园转租给了另一家幼儿园,但是这个单位属于国企是搞电力的,我跟这个单位签订的已经是长期合同了,现在他们不在干幼儿园了,让我们留在现在租的这个幼儿园里,或者是回到他们的公司(就是不给赔偿),说是回到他们公司,因为他们这个公司是搞电力的,但我得专业是学前教育,跟他们转我不对口,说是要留到他们单位会把我们调到外地上班,两次调到外地不同意的话,就会辞退我,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吗?我应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2025-10-14 13:49:35130*****52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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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50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0-14 17:12:52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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