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56岁,在河南的县城的高中食堂上班时,摔倒摔断了三根肋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评为十级,停工留薪4个月,请问按法律标准应如何赔付?
劳动争议河南省-信阳市2025-09-28 08:29:21158*****85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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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3838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相关规定,你妈妈可获得的赔偿包括 7 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社保则由单位支付)。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获得 6 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 6 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此外,停工留薪期 4 个月的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按月支付。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09-28 08:34:0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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