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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的时候写着试用期5000元,但是8.15已经转正,可公司还是按试用期的工资给我开,是否合理?

劳动争议江苏省-常州市2025-09-15 17:38:1818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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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转正后应按转正工资标准发放。你可先和公司沟通,说明已转正,要求按约定支付工资差额。若沟通无果,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转正证明等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回复于 2025-09-15 17:50:3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不合法的,应当全额支付
    回复于 2025-09-15 17:51:0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15 17:56: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通常不合理。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转正后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相同,劳动者转正后,公司应按更高的转正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否则可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补发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15 18:05:3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5-09-15 18:34: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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