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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小时工,在厂里上班每天接触他们的防锈油导致皮肤过敏瘙痒,去医院开了证明离职,他们不愿意放人,坚持让我干到他们招到人,让我自愿离职就要扣钱

劳动争议安徽省-芜湖市2025-09-01 23:47:2818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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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情况厂方做法不合理。你因工作接触防锈油致皮肤过敏,属工作环境危害健康。你有医院证明,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就行。厂方以未招到人为由不放人不合法,扣钱更违规。你可与厂方再沟通,保留好相关证据,若厂方仍坚持,可去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9-01 23:49:4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3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离职,劳动关系提前30天说明即可,劳务关系随时可以走,扣钱走法律流程追回
    回复于 2025-09-02 00:30: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小时工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你因工作接触防锈油过敏,有医院证明,用人单位无权不放人,也不能以自愿离职为由扣钱,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9-02 06:53:2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1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走人了
    回复于 2025-09-02 07:54: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02 08:03: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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