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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以下是我咨询的主要内容: 1.东莞市虎门镇小南工业园,时间8月26日至今。 2.工作时间4月14日入职至今,入职已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入职至7月14日,前期有4个月未缴社保,只有8月份开始缴。8月26日申请离职,被告知必须要留一个月。想已扣除工资为由强迫工作,拒不办理离职手续。 3.如何尽快离职?需要怎么解决?要准备哪些材料?

劳动争议广东省-东莞市2025-09-01 21:24:2019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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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前期4个月未缴社保违法,你可发书面通知给公司,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不用等一个月就能离职。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离职时间、社保缴纳情况的材料。之后可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补缴社保,还可主张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9-01 22:36: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用人单位存在前期 4 个月未缴社保的违法行为,你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可向用人单位送达《被迫离职通知书》,通知送达之日劳动关系解除。同时,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若用人单位扣发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9-02 06:59:2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02 08:04:0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拖欠工资的话,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需要提供你在那工作的证据
    回复于 2025-09-02 12:07: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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