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您好,我现在是在一家国企工作,属于劳务派遣形式,目前工作了三年半了,公司一直说给交保险,结果到现在也没给交,还存在拖发工资,一开始说的是每月工资分两次在月底发放,现在是俩月发一次,拖发时间不长,最长一次三个月发工资,我想咨询如果我走仲裁,我这个情况能获得多少赔偿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9-04 15:11:48173*****523

分享

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走仲裁,你可要求劳务派遣单位补缴三年半的社保;因未缴社保和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可获 3.5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还可要求其足额支付拖欠工资,并按应付金额 50% 至 100% 加付赔偿金。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9-04 15:14:5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9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按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及要求补缴社保。
    回复于 2025-09-04 16:22:1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3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5-09-04 17:08:1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走仲裁可获多方面赔偿。首先,未缴社保可要求补缴,还能主张经济补偿,工作三年半可获3.5个月工资。拖发工资可按应付金额50% - 100%加付赔偿金。您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9-04 21:01:5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9-05 09:38:23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