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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是在一家国企工作,但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最近公司要裁员,我在裁员名单里面,现在给了我一个岗位让我转岗,我不同意,我本人在公司该岗位已经工作四年多,没有犯过什么错误,而且近期公司还新招了很多员工,我这个岗位也有新员工进来。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能否争取2n赔偿。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28 10:07:5318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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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毅律师
    月帮助26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如果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争取赔偿的
    回复于 2025-08-28 10:12:4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8-28 10:15:42

      我描述的情况属不属于违法?

    • 律师回复: 2025-08-28 10:35:49

      现在还不好说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裁员让你转岗你不同意,若公司因此辞退你,是有可能争取 2N 赔偿的。你在该岗位工作四年多且无过错,公司还新招员工,其裁员合理性存疑。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表明不同意转岗及若辞退应依法补偿。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据如合同、考勤记录等,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主张 2N 赔偿。
    回复于 2025-08-28 10:16:3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坚持调岗,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回复于 2025-08-28 10:21: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8 11:43:2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公司调岗不合理,你有权拒绝转岗,若公司因此将你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争取 2N 赔偿。你可先与公司协商,说明情况,协商不成,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8-29 09:21: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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