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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江苏常州的一个饭店后厨,上班的时候没有签劳务合同,上班地方没有给,直接口说的,一些迟到的规定,工资是 5000一个月,没有说满勤奖,当时说的是迟到一次工资口扣20,第二次翻倍应该是40,然后目前是干了不到四个月,第一月迟到没有罚款,口头说了一下,第二个月开始了我迟到了,他扣工资是第一次 20,第二次翻倍应该是40,但是不是他说的那个翻倍是 20*2=40 加 20=60,第二次迟到扣60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算旷工,我平常基本上就迟到2---6 分钟左右,最多的一次也就 25分钟左右,他这个扣工资的行为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权啊

劳动争议江苏省-常州市2025-08-20 13:41:4413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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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63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0 13:51:2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20 13:58: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规定,用工超一个月未满一年需支付双倍工资。关于扣工资,若单位规章制度未依法制定并公示,随意克扣工资属违法,你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扣工资。建议你收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8-20 16:21:3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2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任何依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5-08-20 18:10: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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