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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派遣性质,办公地在武汉,之前是国外公司在国内的办事处由北京代表处派遣,现在注册了国内公司实体,有北京,上海,深圳,说是现在无法由第三方派遣,只能走外包性质,之前说是可以签上海,但是公司认为签上海会有工伤认定的风险,比如无法提供为什么签上海但是武汉工作的说明,现在要求在武汉成为外包员工,但是外包性质是不是就变成外包公司的员工,假如哪天裁员就拿不到n+1?虽然公司会签一个补充协议,到时候裁员会有赔,请帮忙分析外包合同能不能签,以及签上海有没有公司所谓工伤认定失败,导致公司有风险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7-24 08:43:3113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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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12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外包模式下你会和外包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不直接属于当前用工公司,即便有补充协议约定裁员赔偿,后续发生纠纷时也容易出现两方互相推诿的情况,不建议贸然直接签署,建议先明确工龄连续承接、赔偿责任兜底的条款后再谨慎考量。 只要实际工作地在武汉,即便劳动合同签约主体在上海,也可以在武汉申请工伤认定,不存在所谓必然工伤认定失败的风险,公司的该顾虑更多是出于自身异地用工管理成本的考量,并非法律上的实质性障碍。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7-24 08:44: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60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签外包合同就是外包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彻底转了。哪天裁员,赔偿得找外包公司要,补充协议管用前提是人家有钱,要是外包公司账上没钱或者倒闭,协议就是白纸。 2、签上海合同在武汉工作,不影响工伤认定结果。工伤认定只看是不是因工作受伤,不看签约地。公司怕的是异地缴纳社保,报销手续麻烦,不是认定会失败。 3、建议优先争取和国内注册实体直接签劳动合同。实在不行,外包合同里必须写明工龄连续计算、裁员赔偿标准,同时要求原公司出具书面连带担保,这样相对稳妥。
    回复于 2026-07-24 08:48:47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49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用人单位变来变去,会有在职年限方面的问题,若补充协议,能写明在职情况,用人单位也行,
    回复于 2026-07-24 09:12:4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8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7-24 11:30: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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