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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入职现在一家建筑施工单位,职位是项目经理,2024年9月合同到期,公司续签合同。由于去年公司不安排项目,导致个人考核不达标。今年5五份,公司行政找我谈话说项目经理末尾淘汰,让我辞职,之后和公司领导沟通,转入公司监理部,没有进行转岗培训,换了新部门,让负责资料管理,监理部部门领导不安排工作,8月份,公司董事长安排行政让我辞职。现在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18 15:16:2513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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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5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属于非法解雇,您可以不主动离职,公司如果出具单方辞退的文书,就属于非法解雇,可以仲裁要求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8-18 15:17: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3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恢复岗位或给予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则收集劳动合同、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18 16:51:5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2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9 11:27: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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