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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这边我在家政办个香港工作签证,然后家政那边跟我说费用是38000,今天我去的签合同才发现那个费用是三万,合同里面已经把所有咨询费都包含了,然后对方和我说,这是他们公司的提成,这是有问题的吧,我所有该给的都给了,提成不应该是让我给他们的吧

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5-08-16 15:36:3315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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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确实有问题。合同明确费用三万且包含咨询费,家政额外要所谓提成不合理。你可与家政协商,指出合同约定,要求按合同执行,拒绝支付超出部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消协投诉或考虑通过诉讼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8-16 15:43: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是有问题的。根据《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经营公司应按规定收费,除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额外费用。家政事先告知费用与合同不符,且试图让你承担所谓 “提成”,可能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你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约定外的费用。
    回复于 2025-08-16 15:44: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17 11:58: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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