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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鑫模具厂,负责人张红华,厂里23年欠我70000块钱工资,老板以24年8月31号还清,这段时间内老板说以百分之一的利息算给我,可是到现在本金连利息都没有还给我,现在电话信息都联系不上对方了。我是21年到这个厂上班的直到2024年底,在这个时间内厂是在东阳南马镇双桐村,现在我不在这个厂上班了,厂搬去武义了

劳动争议浙江省-金华市2025-08-13 12:17:271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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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老板违约了。首先你要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聊天记录、还款约定等能证明他欠你工资和利息的材料。然后可以先去武义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他们帮忙处理。要是不行,就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本金和利息。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赶紧行动,别过了时效。
    回复于 2025-08-13 12:25:0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40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回复于 2025-08-13 12:32: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3 12:37:11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3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什么时候离职的?
    回复于 2025-08-13 12:52:3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5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拖欠时间比较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8-13 16:37: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原东阳南马镇双桐村)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现武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众鑫模具厂支付拖欠的 70000 元工资及约定的利息,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
    回复于 2025-08-13 16:50:3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3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8-13 17:56: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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