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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的工时制度。2.乙方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甲方不鼓励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 你好,公司现在需要盖6天休息制度,请问有是否有违法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08-07 13:14:0718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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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周末如果加班且不能调休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回复于 2025-08-07 15:24:2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7 15:35:2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按照你说的情况,公司实行做6天休1天,每周工作时长可能超40小时,若超了就违反工时制度。解决方案是先看这6天工作时间是否超8小时,若超了且没安排补休,公司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可先和公司协商,让其合理安排工时或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8 13:05:5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实行 6 天休息制度通常不违法,但需确保每日工作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且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若安排加班则需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回复于 2025-08-09 16:12: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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