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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12月21日我通过介绍到国网湘江新区供电分公司坪塘供电所从事高压运维工作与湖南方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方圆公司退出该运维项目.该项目由湖南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手.在2024年1月1号与该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直到2024年8月25日该公司人事微信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在2022年12月2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我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均为发生改变.被辞退后.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被驳回.但我在国网湘江新区供电分公司坪塘供电所工作的22个多月期间.两家公司均为给我缴纳社保.能成公司说我不服从安排.不接听电话的情况并不属实.

劳动争议湖南省-长沙市2025-08-06 16:55:1417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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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证明在那工作情况下就可以申请仲裁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8-06 19:28: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两家公司未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你劳动仲裁虽被驳回,但可在收到裁决书 15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准备好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06 20:11:5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7 11:11:0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仲裁被驳回别灰心。两家公司未给你缴社保,能成公司说你不服从安排不属实,你有维权空间。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工作期间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记录等,证明工作内容和地点没变化,能成公司解除合同不合理。诉求可提让公司补缴社保、支付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法院会公正审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08 10:54: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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