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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发生在北京顺义区 202 5年7月25日晚上7点 说公司裁员让我走 然后诱导我签了自愿离职确认书 然后日期截止7月31号 2今天最后一天上班 目前有 离职确认书的照片 和3个月的工资流水 和考勤表 3这个工资应该什么时候结清 或者怎么尽快结清 有没有赔偿 和这个离职确认书合法么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07-26 14:06:2913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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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自动离职比较麻烦,工资离职时一次性发放
    回复于 2025-07-26 14:08: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诱导签自愿离职确认书可能不合法。工资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结清,若单位故意拖延,可协商尽快结清。这种情况大概率有赔偿,因公司裁员诱导离职非员工真实意愿。你有离职确认书照片、工资流水和考勤表可作证据。可先与公司协商赔偿和结清工资,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7-26 14:09:18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7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一般离职时候,工资需要一并结清,若已经签了离职确认书,除非是被迫的,或者有欺骗性质的,否则,签了,就有效
    回复于 2025-07-26 14:17: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在 7 月 31 日劳动关系解除时一次性结清,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诱导签的自愿离职确认书通常不合法,若能证明公司存在诱导行为,可在一年内申请撤销。因公司裁员,若无合法裁员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若为合法裁员,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7-26 18:56:1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7 12:51: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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