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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半年度会议单方面宣布我们市场部全员下岗,后面一周左右又给我们上岗,我个人由市场部副经理岗位降为销售工程师,今天公司给我出了一份文件,要求我们一天内回执我同意降岗并到新岗位任职,否则视为默认同意。我在工作期间未犯错误,还完成一单业绩,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争议江西省-南昌市2025-07-21 18:12:2815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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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43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正当理由降低工资待遇的话,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7-21 18:26:3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单方面降岗不合法,你别在文件上签字同意。可先和公司沟通,表明你不同意降岗,指出公司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变更岗位应协商一致。若沟通无果,收集好劳动合同、业绩证明、降岗文件等证据,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和工资待遇。
    回复于 2025-07-21 21:03:1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公司单方面降岗不合理,你可明确拒绝并与公司协商,要求恢复原岗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保留劳动合同、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5-07-22 08:53: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2 11:04: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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