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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年招生人数不足,学校缩减了班级,现在没有我的岗位,于是提出让我调岗调薪(降岗降薪)我没有同意。公司提出还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可以看看其他园区有没有合适的岗位或者离职赔偿n。我现在不知道n是否是正确的,因为我的合同面临9月到期。但是和这家公司应该是连续签过2次合同,第一次一年,第二次5年。如果离职赔偿应该是多少,谢谢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07-17 06:01:1915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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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21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不要自己离职啊。公司辞退你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赔偿二N
    回复于 2025-07-17 06:30:3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辞退赔偿2N,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坚持调岗,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回复于 2025-07-17 07:19:03 咨询他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0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可点击我头像电话或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5-07-17 08:59:28 咨询他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3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协商一致离职的话按正常经济补偿N是可以的。
    回复于 2025-07-17 09:16:0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连续签两次合同,再签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因招生不足缩减岗位让你调岗降薪,你不同意,公司提出选择其他园区岗位或离职赔偿 N。合同 9 月到期不影响赔偿,这里的 N 指工作年限,你工作 6 年赔偿 6 个月工资。若公司违法解除,要赔 2N 即 12 个月工资。你可与公司协商争取合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7 09:59: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7 09:59:3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1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离职的话,按照总的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7-17 10:14: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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