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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上海闵行区 2.我承接了一个水电工作,喊了工人一起去做,去年年底工地不结账,我没有钱支付工人工资,在派出所口述写了欠条,当时没有算具体金额,就写了一个九万,说多退少补,当时条子上面没有写多退少补几个字,现在对方拿着条子去起诉我要我支付九万,实际只有两万没付,我要怎么去解决,对方拒不承认,就要我支付九万 3.我想要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支付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5-07-15 19:30:2918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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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3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积极应诉,当时为什么写九万?我是闵行区的,可以联系我帮你指导怎么应对,一对一头像可以联系
    回复于 2025-07-15 19:32:2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5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实际欠款只有两万。比如工地的结算单、工人的出勤记录、工钱计算标准等能反映真实费用的材料。开庭时向法院提交这些证据,说明欠条是在未算清金额时所写,主张按实际金额支付。同时,也可尝试和对方再次沟通,表明你愿意承担实际欠款,争取协商解决。
    回复于 2025-07-15 19:33:56 咨询他
  • 张敏律师
    月帮助2
    上海拓谱律师事务所
    你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啊,平常是怎么结算的,结算的记录。
    回复于 2025-07-15 19:34:2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1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应积极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收集如转账记录、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实际欠款金额为两万的证据,向法院证明欠条金额与实际不符,请求法院按实际金额判决。
    回复于 2025-07-15 19:49:4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5 21:06: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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