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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饮店上了17天班,因家里有事向老板请假,老板不同意,第二天再次请假,老板让我走人,请问这17天的工资能拿到吗?

劳动争议云南省-昆明市2025-07-15 14:07:5815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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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4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发放薪资
    回复于 2025-07-15 14:08:3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67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能拿到这17天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报酬。老板因你请假让你走人,不影响你获取已工作期间工资。你可先和老板协商,明确表达要拿到这17天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像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5-07-15 14:13:47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32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5 14:28: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7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5 14:31: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8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权获得报酬,你在餐饮店工作了 17 天,即使是被老板辞退,也应拿到这 17 天的工资。
    回复于 2025-07-15 16:16: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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