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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24年6月从上一任公司离职,当初的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要求离职五年不允许去和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去上班,否则赔偿一百万。该协议中未约定补偿金事项。 昨天我通过EMS给原单位人力资源负责人发送了解除竞业限制条款通知书,今天上午显示被对方拒收了。 请问我现在能就职新单位吗?坐标天津宁河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9 12:04:171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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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6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不发生效力。
    回复于 2025-07-09 12:07:4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协议未约定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款仍可能有效。你发了解除通知被拒收,不代表解除成功。在天津,未约定补偿,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要求补偿。建议先书面催告原单位支付补偿金,给合理期限,若仍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之后再就职新单位,避免潜在违约风险。
    回复于 2025-07-09 12:11:28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没有支付补偿金,不用理会条款的
    回复于 2025-07-09 12:15:5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可以起诉,确认解除事宜并要求支付之前的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7-09 14:05:5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约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仍然可能有效。你虽发送了解除通知书但被拒收,目前不能直接就职新单位,若新单位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可能构成违约。且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二年的部分无效,你只需在离职后二年内遵守竞业限制规定。同时,你可要求原单位按照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07-09 14:18: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0 10:28: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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