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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去上班的时候,没有签合同然后现在上了一个多月了,老板的店要开去其他地方然后他说要招到人,等他学会之后才给结算工资,然后工资是压一个月的,6月20多号就说招到人结算工资,到现在都还没有招到然后就给他说不干了她就说那一个月的工资就得不了

劳动争议贵州省-毕节市2025-07-03 01:50:0715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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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0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老板做法不合法。虽没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老板应及时支付工资,不能以招不到人或他人没学会为由克扣。你可先和老板再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违法,要求结算工资。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7-03 01:54:1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2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应当支付工资,您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7-03 08:16: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且以未招到人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报酬,未签合同不影响工资结算,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7-03 08:48:0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6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5-07-03 08:59:2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41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仲裁要求对方支付
    回复于 2025-07-03 09:51: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03 13:05: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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