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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号就脊椎后背疼痛右手无力,之前经常晚上睡觉手发麻,抽筋,11月份店里工作忙,有抬大理石桌,抬4.50斤鱼骨架,4.50油桶,然后平常有健身房锻炼,白天工作时手臂肌肉麻木疼痛,12.6号捎有好转,在店里用两个10公斤哑铃练俯身飞鸟病情加重,12.23号去当地同济医院诊断为脊椎骨折后压迫手部神经损伤,到现在无法工作,期间有针灸,协和医院让我自行恢复,现在过了半年了,工作的地方关门了,到主店还在,我可以追讨赔偿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24 13:38:4117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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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这种情况大概率能追讨赔偿。首先要确认你和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找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明。你因工作抬重物致脊椎骨折和神经损伤,属工伤。可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按工伤标准索赔。若单位不配合,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尽快行动,别过了申请期限。
    回复于 2025-06-24 13:42:4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工作的地方和总店是什么关系?总分公司还是子母公司关系
    回复于 2025-06-24 14:56: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4 15:12: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有可能追讨赔偿。若能证明脊椎骨折与工作中的抬重物等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追讨赔偿。
    回复于 2025-06-24 17:20: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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