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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公司第一次合同6/15满三年了,6/18日公司口头和我们沟通如果不想续签合同赔偿n,厂里也说了可以续签,现在我的想法是如果同意续签,但是劳务合同的工作地点由具体位置变更到所在市,对于我后续有没有影响?我该如何应对公司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9 17:59:0818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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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工作地点变更可能会有影响,如增加通勤成本等,如果因此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能构成违法变更。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明确变更后的具体工作地点、通勤安排及是否有补贴等,若协商不成,可拒绝续签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19 17:59:4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5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具体看你自己能否接受工作地点变更,如果不能接受,那就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6-19 18:05: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工作地点从具体位置变更到所在市可能有影响,若后续公司安排你去本市偏远地方工作,会增加通勤成本等。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表明希望维持原工作地点,若公司坚持变更,你可要求在合同里明确变更后工作地点变动的合理范围及相应补偿机制。若协商不成,不同意续签可拿N补偿;同意续签,要注意合同条款,保障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6-19 18:06: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0 11:33: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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