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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在被裁员时,Hr建议把最后工作日延后,把未休年假休了,但我希望沟通当天离职视为最后工作日,未休的法定年假,可以主张赔偿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9 14:20:2413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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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6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赔偿。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劳动者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你可和单位沟通,表明希望当天离职并要求对未休法定年假进行赔偿。若沟通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6-19 14:26:2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3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要么休年假要么支付年假工资,不能以未休年假主张赔偿
    回复于 2025-06-19 14:42: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19 16:15: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赔偿。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回复于 2025-06-19 16:37:0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5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法定年休假是可以进行折算的
    回复于 2025-06-19 18:11: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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