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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我要求了经济补偿金,然后要求补缴社保,但是公司没有缴的时候,我自己再缴了,后续补缴不进去,要怎么要求赔偿?

劳动争议浙江省-温州市2025-06-18 15:10:5818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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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8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赔偿你自行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18 15:13:2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03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缴纳出了多少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5-06-18 15:32:4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52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边就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你保险损失
    回复于 2025-06-18 17:05:3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41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若公司未补缴社保且你已自行缴纳无法再补缴,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将你自行缴纳社保的费用补偿给你,包括单位应承担部分及对应利息。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好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赔偿你自行缴纳社保的费用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6-19 05:57: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0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19 10:46: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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