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公司通知我回家待岗,但是工资只发放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我明确表明了拒绝,但是第二天领导就通知我让我调岗,调到领导同一个办公室给他,看文献写资料查报告,但是这并不是我的工作职责范围,我是公司的一个技术员并不是工程师,但是领导却让我去做我不擅长的工程师的工作
劳动争议四川省-眉山市2025-06-17 08:42:01131*****22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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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26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6-17 11:42:16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