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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说经理对我姐的工作不太满意,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七月份到期,在此之前我姐的领导从来没有跟她沟通过工作上的事情,完全就是看我姐不顺眼,而且她工作上也从来没有出现过重大失误,也没有材料能证明她能力不足不能胜任这份工作,现在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了,我姐能争取到的赔偿有哪些?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6 17:22:4715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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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435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交流
    回复于 2025-06-16 17:24:28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86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要经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6-16 17:30:1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姐这种情况,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向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5-06-16 17:34:42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3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不续签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是一年一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5-06-16 17:35: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1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你姐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公司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你姐可先和公司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争取补偿。
    回复于 2025-06-16 17:54: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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