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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转培训又转贷款,先是招聘说公司直签,来了只签协议培训,培训完保低八千以上的工资,保证就业,培训费用一万五,自身没有先贷款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06-15 00:33:2215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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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合法,建议拒绝,您这边目前是否已经办理贷款?
    回复于 2025-06-15 00:35:39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的问题描述不够清楚,请补充有关信息或点击我头像私信联系或电话咨询下
    回复于 2025-06-15 06:00:1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明显是招聘骗局。招聘方虚假承诺直签、保底工资和就业,诱导贷款培训。你可先收集协议、聊天记录等证据,与对方协商退款解除贷款。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机构反映,或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培训协议无效、撤销贷款合同,让对方返还已支付费用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6-15 08:35: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能涉嫌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收取财物,以培训为由收费违法,承诺未兑现构成违约,可保留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5-06-15 09:34:4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15 11:10: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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