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昨天签了一个劳务合同,合同上注明的合同有效期是2025年6月22日至2025年8月15日。我把合同签完盖章后发现合同最后有一条盖章之日生效,如果说我现在后悔了,是不是算违约了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09 11:08:56191*****650

分享

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3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就合同重要条款,协商变更都可以,没有强制上岗的,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吗?
    回复于 2025-06-09 11:12:0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66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什么内容呢?可以先协商的
    回复于 2025-06-09 11:12: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7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合同约定盖章之日生效,但实际履行起始时间是6月22日。现在你后悔不想履行,若还没到6月22日,且没给对方造成损失,不算违约。解决方案是尽快书面通知对方你不想履行合同,和对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争取对方理解,避免后续纠纷。
    回复于 2025-06-09 11:56:3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9 14:01:33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