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壹号售楼处的一名销配助理(前期客服),主要工作是负责客户来访登记和水吧台饮品制作递送给我客户,2025年6月30日售楼处项目要撤场,6月7日人事找我约谈,口头提出两个方案,第一,调岗去常州市武进区的另外一个项目做物业后期客服(后期客服主要服务小区业主,可能要处理投诉之类的诉求),薪资不变,第二,赔偿两个月工资。我现在的工作地点电瓶车3分钟就能到,新的工作地点电瓶车要一个多小时,如果改变交通工具我的通勤成本将大大增加,而且前期后期的工作内容完全不一致,所以不同意调岗。对于第二个方案赔偿,我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半不止,公司说赔偿两个月工资我认为太少了,请问公司这么操作合理吗?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月帮助28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6-08 10:03:20 咨询他 -
-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
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
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
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