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职的公司涉嫌违法行为(属经济犯罪),老板目前已被刑政机关拘留了6个月正接受调查中。因此公司经营困难,要求我放假等通知。之后我在家放了约2个月假后又通知我上班(工作了2个月)。现公司再次要求我放假,我对此无法接受,便向公司提出想协商离职。公司给我的协商方案是按照劳动法的标准计算后再打6折,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协商结果,我对此有几个问题请教如下:1、补偿方案中有2个月是放假工资(1000/月)是否计入近12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内?2、公司强制要求我放假是否合法?3、像我公司这种情况,是否应该越早拿赔偿离职最好?4、行仲裁是否要久才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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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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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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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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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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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