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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前办公软件上给领导发了离职信息,但it上没提流程,领导让多留一段时间到五月底,我同意了。现在到了五月底,我后悔了想留下不走了,领导催我it系统上提流程走人。请问我3月聊天软件的离职信息有法律效力吗?我可以后悔不走吗?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5-05-14 10:49:1415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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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3月聊天软件发的离职信息有法律效力,它算书面离职通知。《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是形成权,通知到达对方即生效。虽领导让多留到五月底,但离职意思已明确。你后悔不想走,可和领导诚恳沟通,说明难处和想留下的意愿,争取领导理解,看能否撤销离职决定。
    回复于 2025-05-14 10:53:40 咨询他
  • 陈令明律师
    月帮助250
    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已经达成了共识,建议和领导协商吧
    回复于 2025-05-14 10:55:01 咨询他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51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您通过办公软件发送的离职信息属于电子证据,若内容明确表达了离职意愿(如"本人申请离职"等),且能通过账号实名认证、时间戳等验证真实性,则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注意:若表述模糊(如"想离职"),可能被视为协商而非正式申请;需保存原始记录,必要时可公证。
    回复于 2025-05-14 11:06: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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