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4月21日提的离职,走的公司系统离职流程并在公司工作聊天软件告知领导,请问以上是否满足劳动法书面形式离职,在5月21日可以直接离开公司吗,如果提前走会有什么影响,还需要留下工作交接视频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5-05-06 18:04:24138*****596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内容是通知离职还是申请离职?
    回复于 2025-05-06 18:08: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在公司系统走离职流程和工作聊天软件告知领导,一般可视为书面形式离职。若处于试用期,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5月21日可直接离开。若提前走,可能被公司按旷工处理,扣工资等。工作交接看公司要求,留视频可避免后续纠纷,建议与公司沟通好交接事宜,避免不必要麻烦。
    回复于 2025-05-06 18:09:05 咨询他
  • 梁晶律师
    月帮助205
    湖南人和(株洲)律师事务所
    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就可以
    回复于 2025-05-06 21:12:5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07 11:51: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通过公司系统离职流程和工作聊天软件告知领导的方式,一般可视为满足劳动法的书面形式离职要求。在 5 月 21 日通常可以直接离开公司。若提前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交接视频不是法定必需的,不过为确保交接清晰完整,可根据公司要求或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留存。
    回复于 2025-05-09 07:15:52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