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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2月20日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一家刀削面馆 问题描述:我是该刀削面馆的老板,招聘的一个员工,在试岗第二天晚上,由于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毛燥,当面告诉员工不适合此岗位,第三天员工仍然坚持上班,并在操作压面机时,手部被压面机压伤,导致右手大拇指骨折,我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期间费用一万多元均由我支付,该员工在医生明确告知生活可以自理的情况下将老公从老家叫到兰州进行陪护,共计住院18天出院,出院后未讨论赔偿事宜,回老家修养,期间在老家拆除钢针,花费370元,也是由我报销,五月份突然提出要求赔付5个月误工费和老公18天的陪护费用,我认为不合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甘肃省-兰州市2025-05-13 21:06:1415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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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情况员工有一定过错,你已尽救治和费用承担义务。对于其提出的5个月误工费和18天陪护费,可先与员工协商,说明其工作失误有责任,且医生告知可自理无需陪护。若协商不成,可让员工走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双方责任和实际情况判定赔偿,你要保留好支付费用凭证等证据。
    回复于 2025-05-13 21:11: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首先,该员工在被辞退后仍上班并受伤,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工伤。你应先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若属于,对于合理的工伤赔偿需承担责任,但对于其不合理要求,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让专业机构判定赔偿的合理性。
    回复于 2025-05-14 07:31:3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14 10:33: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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