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的工资方案,已经签过合同,一种是33%购买社保,一种是38%不购买社保,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合法吗,如果签了38%的合同,现在起诉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可以赢吗,谢谢 离职合同上面几个重点1,因为个人原因离职,2,工资支付时间为正常发放工资时间3,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及劳动争议4,因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以上四点应该怎样和公司沟通达成协议,拒绝不签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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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虹律师月帮助8人内蒙古同实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体你还得看离职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主动辞职,那可能没有赔偿。回复于 2025-05-08 19:35:55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5-08 19:49:58
因为和同事发生矛盾被同事语言威胁,原话是“你打电话给经理,别忘了我们才是一起的,别把自己的后后路给断了”,我感觉到再继续共事下去她会对我的工作有不利影响,经理也有过来调解,当时我的诉求是把同事调离到其他分店,经理要求给一个月观察期,但是因为同事不是初犯,之前已经矛盾累计深厚,经理之前也并没有有效解决,所以我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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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5-08 19:56:27
你主动提出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这些这些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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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倩律师月帮助1人河北典途律师事务所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这样约定肯定是无效的。但是实践中确实也存在偏袒企业的情况,仅凭这一点向人社局举报公司要求企业补缴社保问题不大,但劳动仲裁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职过程中是否存在加班现象?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是否落实了带薪年休假制度?这些都可以成为被迫离职的原因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即便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要主动离职。不签合同继续上班打卡就行了,如果不能保证工作条件,留证提被迫离职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可以帮到你,也希望你可以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回复于 2025-05-08 20:35:5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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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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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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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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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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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