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日我去一家足浴店上班,但是在上班的过程中有点排斥这种娱乐场所,并且家人不同意上夜班,在4.27日我给经理说不想干了要离职让他们招人,他们说好,但是27日还有个不想干的原因就是足浴店需要派出所备案需要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我觉得有点不妥,只要我也清楚店里一些事情就有点不想继续待下去,现在经理一直说店里规矩怎么怎么,没有招到人就走没有工资请问这种情况能要回工资吗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
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
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
去公司办理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提前谈判协议好赔偿金的,就书面签字是, 他们准备的文件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协议, 文件内容说明11月20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这个是否我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