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8日由劳务介绍到厂区上班,2023年11月20日在厂区摔倒,导致小腿两根骨头骨折,由于当时是劳务外包工,不属于厂区职工,当时劳务给我承担了第一次手术费跟医药费,后续休养期间四个月,每月支付我1600元生活费,但是后续不愿去劳动局鉴定伤残,我就自己去打印资料申请工伤,因为资料不全需要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所以我请了律师打官司,然而近期劳务私下联系我希望从中和解赔付我三万元,并向我看了咨询聊天记录,显示由于他们出了第一次手术费医疗费,还有后续的生活费所以最多可以赔付我两万七千元,请问,这个情况具体可以赔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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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是在公司受伤了,现在在镇上的医院,然后我们想去市里的医院检查,公司不让,说是自己去的话后续的治疗费和赔偿就不管了,就是说我们现在自己先去看,然后后面能不能起诉这些的,因为病情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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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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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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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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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