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2017年,总公司以照顾职工子女名义给我们安排工作,但合同是签的总公司一个下属单位,期间签过两次劳务派遣合同,现在这个和我们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单位要破产了,总公司目前不管我们这些人,我们有法律依据拿到补偿或者安排新的工作吗?

劳动争议河北省-唐山市2025-04-25 09:21:55199*****593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67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您与总公司下属单位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法律上您属于​派遣员工​,实际用工单位是总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劳务派遣单位(下属单位)是您的法定用人单位,需承担劳动合同义务(如支付工资、社保、经济补偿等)。
    回复于 2025-04-25 09:27: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25 17:10:4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们有法律依据争取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破产,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你们可先和总公司协商,说明情况要求补偿或安排新工作;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4-25 23:50: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有法律依据拿到补偿。劳务派遣单位破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总公司通常没有法定的义务为你们安排新工作,但若下属单位与总公司有相关约定或符合特定法律情形,则另当别论。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6 10:23:37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