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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25年4月23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今天,公司的一个挂职领导(无正式聘书,只是开会给我们几个介绍了一下,我们只知道他姓“朱”。)找我跟另外一个同事分别谈话。当时我俩入职公司应聘的都是“人事助理”岗,她负责内勤,我负责外勤。这个领导今天找我们谈话,让我同事把我的活一起接过去,以后人事的所有事情都是她负责。让我做所谓的“办公室主任”的事情,他主要表达的办公室主任的事情就是让我负责把公司所有的卫生做好。特别提了公司的窗户(我们公司在六楼)内外都要擦干净,还有男厕所也要我打扫。 目前2月份的工资没发,3月社保没交。我们这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通市2025-04-23 11:24:2613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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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公司未经协商擅自调岗,让您负责打扫卫生,不合理也不合法,您可拒绝。其次,2月工资未发、3月社保未交,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补缴社保,恢复原岗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4-23 12:00: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对于您的情况,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补缴社保并恢复原岗位;若协商不成,可向崇川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23 12:21: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23 15:37: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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