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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发生以下情况 本人在现在的公司已经任职13年,最近公司称因发展规划成立了一家分公司,要我跟新成立的分公司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去分公司任职,说是会跟我签一份补充协议新公司承认认可我之前13年的工龄。 那么我的疑问是: 1.因为我已经是无固定期合同,既然承认我之前的工龄,在新公司是否也应该跟我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公司的这种操作是否合法合规 3.既然要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就要跟我解除之前的劳动关系,那么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5-04-23 10:55:3918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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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余建飞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
    和新公司的合同不代表是无固定期限,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要看那边公司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如果是分公司那边就是工作地点调整的问题。重新签订了合同的话,基本就拿不到补偿了。
    回复于 2025-04-23 11:04:52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4-23 11:07:20

      是分公司,暂时还没签,工作地点也没变,我的意思是如果跟我解除之前的劳动关系,是不是可以向现在的公司索赔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5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是的,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协商一致情况下不违法,3、协商一致解除不用赔偿
    回复于 2025-04-23 12:01: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若新公司承认工龄,按规定应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让重签合同转岗,若有补充协议认可工龄,操作本身不违法。重新签合同意味着解除原劳动关系,若员工不同意转岗,可向公司索赔。建议先和公司协商,明确补充协议条款,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4-23 12:07: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您在原公司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工作满 10 年以上,若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在您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分公司应当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成立分公司后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操作不完全合法,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无合理理由,不应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3 12:42: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4-23 15:37: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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