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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劳动争议江苏省-常州市2025-04-16 17:11:1218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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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否有明确考核标准呢?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5-04-16 17:12:3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让公司拿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回复于 2025-04-16 17:16:0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52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那需要提供材料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并且这个标准事先告知了劳动者,
    回复于 2025-04-16 17:22:04 咨询他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07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需要公司提供录用条件的标准和证据,否则属于非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4-16 17:28:1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单位得有明确录用条件并事先告知员工,且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比如员工业绩不达标、能力与岗位要求差距大等。解决方案是单位收集好证据,如考核记录、工作成果等,按法定程序通知员工解除合同,说明理由,同时依法支付工资。若处理不当,员工可能主张赔偿。
    回复于 2025-04-16 18:04: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需有明确、合法且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录用条件,同时有用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且解除决定应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6 20:20:1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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